不动产2024第15号
曹安晓,身份证件号:14062219******2911,由于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应县畅和园9号楼2单元901室,不动产权证号:应县房权证应房字第08737号房产证遗失。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遗失补证。
公告期满后5日内补发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