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2 来源: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2026第8号


李强身份证号:1421261943******19,由于保管不善,将座落于应县西苑小区4号楼二单元402室的不动产权证丢失,不动产权证(证号:房字第03577号)声明作废,现申请补发证书。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遗失补证。

公告期满后5日内补发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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