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6第10号
朔州市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1406002****54,于2006年5月15日与李国峰身份证号:1406221972****3618签订《回签住房合同》,回签地点为:应县南营小区3号楼3单元502号房,面积87.26㎡,现因无法联系到朔州市同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人员,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予以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县政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准予登记。
公告期满后5日内我单位将依据李国峰个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文件为其办理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