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5 来源: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2026]11号


白塔小区吴天明和张金芳向我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因无法联系到原开发商,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局办公室107室提出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公告期满后5日内发放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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