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6]12号
依据应县人民法院(2024)晋0622执恢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我中心拟对位于应县昌盛苑小区临街商住楼从东起第十九号商铺的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为晋(2022)应县不动产权第0000119号,权利人杨瑞明)作注销登记,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该房产的利害关系人如对此注销有异议,请依法向应县人民法院提出。
公示人: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