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2026第21号
通乐小区和电业局家属楼2户向我中心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名单如下:马喜、杨川,因无法联系到原房屋权利人牛贵和刘跃进本人。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向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府大厅二楼)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公告期满后5日内发放不动产登记证。
特此公告
应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