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7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今年5月份,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审计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七厅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晋财监[2019]28号),按照方案要求,县政府组织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转发了省七厅局印发的实施方案,印发了我县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过认真细致地工作,我县如期完成了专项治理自查上报工作。但在自查中发现,我县仍存在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一户多卡问题。6月20日,省、市政府办公厅(室)要求对审计署太原特派办关于山西省2019年第一季度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措施情况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涉及我县的仍是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一户多卡和多家金融机构发放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一户一卡一个金融机构发放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

2014年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指导意见》(财库〔2013〕22号)精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施方案的通知》(应政发〔2014〕11号),建立了全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选择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通了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县财政局会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建立了覆盖全县10万多农户的农户基本信息平台,惠农补贴资金包括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农机具补贴、占地补偿、扶贫补助、各类救助等资金全部纳入了“一卡通”支付。后因政策性变动,改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一卡通”发放。根据上级精神和整改要求,县政府进一步明确,惠农补贴资金要全面规范为一户一卡一个金融机构“一卡通”发放,发放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资金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确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为唯一的代理银行。进一步明确,已经纳入“一卡通”发放的要进一步规范完善,重点是理顺工作程序,严肃工作责任,严格发放时限,确保及时精准发放到位;未规范纳入全县“一卡通”发放的,如计划生育奖扶资金、水库移民生活补助、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等,从7月1日起,全部纳入全县“一卡通”发放。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建立完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信息管理系统

总体方法和目标要求是,建立全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监管的信息系统,建立县级、资金管理部门、代理商业银行与乡(镇)村、户之间的一体化信息平台,满足统计、登录、公告、公示、发放、公布、调整、查询、监督等一体化功能要求,实现县、部门、银行、乡(镇)村、农户之间信息资源共享。这项工作从现在起要全面启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县财政局牵头,资金主管部门、代理商业银行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落实。当前,在抓好全县信息化平台建设的同时,重点是动态调整好农户基本信息,理顺资金主管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代理商业银行之间的工作关系,把所有惠农补贴资金全部纳入到全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机制中,同时要按时序进度抓好今年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明确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各方主体责任

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工作极为重要。解决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杜绝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是规范和完善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的主要任务,重在落实各方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数据汇总、资金保障等工作;资金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惠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分配、审核、审定和发放的业务承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信息系统数据日常维护和动态管理,组织专管人员、乡(镇)财政所和基层信用社认真做好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核准、公示、录入等工作,程序和资金到位后,三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代理商业银行要细化服务、全程服务,做到发放的每一笔资金项目明确、数据准确、及时安全,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

四、坚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一卡通”专项治理,认真研究各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关键节点,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堵塞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中的漏洞。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强力落实管理责任。要建立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信息化管理机制,用新机制规范发放工作的各个环节。要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把惠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中。要建立完善惠农补贴资金监督机制,运用制度的、行政的、网络的、社会的监督手段全方位强化监督,确保党中央决策全面、及时、准确贯彻落实。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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