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15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应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晋发〔2016〕34号)精神,为了全面推进我县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构建以应县木塔为核心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新格局,理顺各方面关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应县木塔景区的现状

应县木塔旅游景点现由应县木塔文物保管所统一管理,实行文物保护管理与旅游经营一体化的模式。行政隶属于应县文物局,为事业单位。单位核定人员编制35人,现有职工64人,其中编制内管理的33人,企业化管理职工31人。内设办公室、财务组、票务组、导游组、夜巡组、门卫组、文物组、消防安全组共8个组(室)。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及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建立健全既符合文物管理保护又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格局,全面促进和带动应县文化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等要求,坚持保护优先、改革创新、因地制宜的原则,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在现有管理体制的框架下,通过组建应县木塔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和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规范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细化管理职责,扩大服务内容,逐步实现景区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壮大市场主体,激发旅游市场活力,全面提升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的核心竞争力。

三、改革模式

应县木塔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因景点规模小(景点平面面积2万多平米左右,约合40亩大小),过去一直实行管理和经营机构一体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意见》规定,整体为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的景区(景点)继续实行现行管理体制,但可成立经营实体。根据木塔景点的实际情况,按照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应县木塔景点体制机制改革,可实行管理机构+公司经营的模式。

四、改革内容

(一)成立应县木塔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木塔旅游景区管委会负责景区的市场宣传营销、制定应县木塔景区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智慧景区建设、木塔景区文化旅游开发公司的管理等工作。

(二)明确划定木塔旅游景区开发范围。为了打造木塔旅游景区大旅游格局,将南至辽代街广场,北至左沙路,东至瑞东路,西至大同北路全部纳入木塔旅游景区管委会规划开发范围,经县政府同意后,由管委会统一进行规划开发。

(三)成立应县木塔文化旅游开发公司,隶属应县木塔景区管委会。

1、公司隶属于应县木塔景区管委会。

2、公司主要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从文保所现有人员中优先选调,并严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用人机制。

3、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县木塔景区日常经营、管理及旅游招商洽谈合作等工作。包括门票、旅游交通等经营。同时负责景区内的绿化、美化和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其中在旅游招商合作方面,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纳社会资本、民营公司与新组建的木塔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进行合作,围绕木塔景点开发特色旅游商品、特色餐饮、旅游演艺等部分旅游项目。

(四)改革用人分配制度。

1、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完成后,实行文物保护管理与旅游运营分离模式,文物保护管理由文保所负责,文化旅游经营由应县木塔文化旅游开发公司负责。

2、应县木塔文保所原有事业编制全部保留,原财政供养人员仍由财政统一开支。应县木塔景区管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核定编制和人员。进入公司的财政供养人员,公司不再另发薪酬,但公司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和业绩进行适当的奖励性补贴,并将其绩效工资的奖励部分也纳入其中,以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原有的非财政供养人员,按照应县木塔文化旅游景区管委会实际需要,通过竞争上岗,进入应县木文化旅游开发公司,实行社会化管理。     

(五)完善收益分配制度。

应县木塔景区门票收入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确保文物保护与管理费用和留足文化旅游公司正常运营经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协助分管副县长工作的县政府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发改、文物、旅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木塔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摒弃旧观念、旧思路、旧举措,打破固有利益格局,紧密配合、加强协作,切实用改革开放的战略思想统揽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真正实现景区一张图、一盘棋、一条心,广泛宣传、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切实解决文化旅游业管理条块分割、职能交叉、权责脱节等改革问题。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信息通报制度,实行“周调度、月检查、季考核”。加大对木塔文化旅游景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旅游景区改革同步跟踪、同步监控、同步评估和同步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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