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办发〔202117 
  

 

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应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7日         

 

 应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晋自然资办发〔2020〕61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环境情况

  县位于山西省北部,大同盆地南端,恒山、雁门关之北,属朔州市管辖,全县南北长47.5km,东西宽46.5km,县域面积1674.6km2。地理范围东经112°56′54″~113°33′51″北纬39°17′45″~39°43′48″

  地势南高北低,由南向北倾斜南山北楼峪、大石峪、小石峪、茹越峪、马岚峪5条沟峪遇暴雨时,暴发山洪,夹泥砂冲出峪口,形成泥石流隐患。低山丘陵区黄土质地均匀,结构疏松,具大孔隙,垂直节理发育,降水集中雨量大的情况下,易发生滑坡、崩塌。应县位于大同盆地南缘,平川区为大同断陷盆地的一部分地表隐性断裂带多,存在地裂缝隐患,下社镇石庄村尤为明显。县域内交通以公路为主,纵横交错,四通八达其中过境公路应县至繁峙段,途径白马石乡沿山公路侧山势陡峭,山岩以片岩、片麻岩为主,多年风化严重,易造成落石崩塌隐患。

  应县受温带大陆性气候影响,四季分明。春寒低温干旱,夏湿高温多雨,秋凉湿度增大,冬冷干燥雪少。年度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预计2021年全县总降水量在365~420mm之间,夏季我县降雨量较平时增加1~2降水集中在79月底,因地区差异,南部山区降水多于丘陵,丘陵降水多于平川,2021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主要集中在2~4月份的冻融期和6~9月份的主汛期,在冬末春始的时候要预防地面塌陷、崩塌;在汛期时要重点预防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021年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应县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易发,根据山西省第十地质工程勘察院对我县进行的地质灾害详查及今年汛前开展的以高陡边坡为主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截至目前,全县共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52处,分布在白马石、南泉、下马峪等7个乡(镇)35个村庄地质灾害隐患重点乡村为石庄村、大石口村、北楼口村、王家窑村、马兰庄村、梨树坪村、康峪村、边耀村易发灾害主要集中在三个区域:一是5大边山峪口地带,遇暴雨时,爆发山洪而导致山体滑坡泥石流二是山区公路,特别是左砂公路应县至砂河段、梨树坪公路、双钱树公路、三条岭公路易发生滑坡及崩塌;三是下社镇石庄村,有产生地裂缝的地质灾害隐患

  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一)进一步明确责任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实施意见》为依据,坚持属地管理党委、政府“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责任,汛前发放“一书两卡”,党委政府“一把手”要深入到高危隐患点督导检查。

      (二)落实部门相关责任

  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地质灾害信息搜集、分析审核上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组织专家和专业队伍对地质灾害的成因、险情分析论证,提出处置的措施和建议;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沟通协调,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

  应急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发生时的应急救援非煤矿山开采及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生产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局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做好河道、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因洪水及地下水开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

  公路段负责对PPP项目以外的国道、省道区域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警和治理,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山西路桥同朔公路管理公司负责PPP项目的国道、省道区域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治理,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交通局负责对县、乡级公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住建局负责全县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

  教育负责学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民政负责发生自然灾害后灾民的临时安置和救助工作。

  文化和旅游负责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做好在建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造成地质灾害的单位或个人负责监测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不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突出“三个重点区域”,密切关注冰雪冻融期和汛期两个重要时期,扎实做好隐患排查、巡查、核查,要加强排查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村庄、交通干线人口密集的学校、医院等区域,特别是对高陡边坡要经常性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科学制定防灾措施对纳入搬迁和工程治理计划的隐患点,要尽快制定治理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对纳入日常监测的隐患点,监测人及责任人要明确到具体负责人身上,严格落实监测监控措施,遇有情况及时预警,组织群众撤离。

  (二)认真落实应急值班、监测和速报制度

  各相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带班员、值班员要保持24小时在岗和通讯畅通,县、乡两级应急队伍要保持足员在岗,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信息上报规定和地质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制度,确保规定时间内上报各类灾害险情信息,不得迟报、误报、瞒报。在汛期各乡镇要安排专人对高危隐患点进行驻点值守,应急队伍和防治专家在高危时段要进驻片区值守。

  不断强化群测群防能力

  各乡(镇)、成员单位、矿要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的群测群防制度,并保证监测网络信息畅通,严格执行灾情报告制度。加大基层监测人员的监测能力培训和技能演练,不断提高群测群防队伍识灾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应急能力。

  及时组织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会商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交通、住建等部门就年度地质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科学确定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刻与重点区域。要继续强化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进行抢险救灾。

  (五)扎实做好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工作

  加快推动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要搞好协作联动,提高气象信息服务水平,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演练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领导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对监测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水平,力争做到地质灾害防治专业化、职能化、科学化、规范化。加大一线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力度,把防灾避灾常识普及到千家万户。在公共场合和隐患点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发放科普读物,张贴宣传图册,刷写标语警示。汛期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都应进行以避险为主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高指挥决策、协同配合、应急处置和后勤保障能力。

  (七)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理力度,相关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对无法纳入搬迁工程的高危隐患点,要加大工程治理力度,切实消除灾害威胁。

   

 

政策解读:关于《应县202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