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县城”成果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中心起草了《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草案),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行文。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方案的必要性

  (一)该文件所涉及的基本情况。《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主要是安排部署相关部门(单位)需要完成的任务,确定各阶段的工作。

  (二)制定该文件的理由。我县于2017年10月被国家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根据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精神,国家园林县城实行每5年普查一次的监督管理模式,2022年--2023年是我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之年。为全面完成复查迎检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复查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依据

  制定该文件的依据为:

  (1)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和复查工作的通知》(晋建城函〔2022〕975号)

  (2)国家住建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

  (二)制定过程

  1.制定该方案的前期工作情况。一是按照省住建厅和国家住建部的通知精神以及“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当前城市园林绿化现状,中心召开办公会,研究讨论各相关单位对应的工作任务,同时根据复查的时间节点提出阶段工作安排。二是对涉及任务的各相关单位,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将征求意见建议汇总一并报县司法局和县政府办。

  2.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情况。该方案呈报山西乌金律师事务所,经我中心聘请的法律顾问审核,认为该方案出具主体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形成法律意见书

  3.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2022年8月22日中心召开办公会,研究议定《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三、需要说明的主要内容

  按照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要求,针对目前我县园林绿化现状和复查指标要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巩固我县“国家园林县城”成果,提高全县绿化建设、管养水平,促进我县绿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方案中包括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四大类18项指标中的绿化建设和完善工作以及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城市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和测评报告》和复查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

 

原文链接: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县国家园林县城复查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