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发〔2023〕12号

下马峪乡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会20231次会议审议,批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公布本辖区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

  根据《山西省文物局、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共山西省委党史研究院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晋文物发20233号)和《朔州市文物局关于做好第一批市、县级红色文化遗址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朔文物发20238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规定及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现将我县“曹汝谦故居”公布为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请下马峪乡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做好以下工作:

  一、县文物部门要科学划定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作并竖立保护标志,完善记录档案。

  二、县文物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党史研究室要充分挖掘红色资源的文化内涵,加强红色文化的展示、传播,发挥好红色资源在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三、下马峪乡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应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解读:关于公布第一批县级红色文化遗址“曹汝谦故居”的材料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