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县人民政府

解读:《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0-09-10 来源: 应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
  20206月,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办发〔2020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既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也是促使转变生活方式、提升文明素养的重要举措,更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的重大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深刻指出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发出了“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总动员令。2017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垃圾分类进行了总体规划;2018年11月,习近平再次做出重要指示:“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我时刻关注着这件事”,将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新的高度。2019年4月住建部等九部委发文要求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6月3日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又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因此,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项迫切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二、政策依据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山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

  三、制定过程

  (一)认真学习推行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借鉴市区及兄弟县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

  (二)科学编制草案。方案编制工作由应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牵头负责,并组织草拟了《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草案)》。

  (三)广泛征求意见。《实施方案》草拟后,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园林绿化中心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经过充分沟通、讨论、酝酿,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七个部分、附件,约3780余字。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目标,按照“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思路,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分类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科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的“全过程”“全链条”体系,破解垃圾治理难题,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推动、协同推进、示范引领、终端先行的原则,推进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目标任务。2020年6月底前,县城建成12座垃圾中转站1座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年底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2021年到2022年,全县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2023年到2025年,随着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不断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力争到2025年底前,全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四)重点工作。从分类方式、分类投放、投放管理、收运体系和处置体系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一是确定分类方式,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参照朔州市先进经验,实行“4+2”分类方式。二是规范分类投放,按照统一标识、方便投放的原则,足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三是强化投放管理,通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开展分类宣传,强化监督指导等措施,引导单位和个人正确投放。四是完善收运体系,通过政府投资或市场化运作,建立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确保日产日清、规范处置。五是建立处置体系,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与循环利用设施体系

  (五)实施步骤。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即前期准备阶段(20206月底前)、试点示范阶段(2020年底前)、深入推进阶段(2021年—2022年)、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2025年)。

  (六)责任分工。对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银保监管组、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各部门职责作了进一步细化,为推动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七)保障措施。为做细做实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对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严肃考核问责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附件: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督查专员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县公用事业维护中心

  原文链接: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应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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