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政发〔2025〕19号
应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扩展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县文化和旅游局确定的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项),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附件1. 2docx.docx
应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